一旦火灾发生,我院则按以下方案实施:
1、报警组及时拨通119火警电话,并在校门口等候,引导消防车,以便迅速准确地到达火灾现场。
2、由灭火作战指挥部总指挥,组织人员疏散,部署灭火战斗。
3、在总指挥的部署下,由战斗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,包括关电闸小组、水龙头小组、灭火小组和教职工及时将水源、灭火器等器材运到起火现场。及时对火灾进行扑救,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。
4、消防部队到达后,我院消防队队员应无条件服从消防部队的指挥、调配、积极配合消防部队进行灭火战斗。
5、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由警戒组负责维护,保证火灾现场的灭火战斗做到统一安排、协调有序;并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捣乱和破坏。
6、救护组人员及时对火场伤亡人员进行及时抢救,实行革命人道主义,减少不必要的伤亡。
7、对受灾人员进行妥善安置。
8、保护火灾现场,协助有关部门对失火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、取证。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9、按照事故“三不放过”的原则,及时认真总结分析火灾事发的原因,汲取教训,实施整改,并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,做到奖惩严明。
湘潭职院保卫处
2016 年9月